机动车年审周期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
●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大型轿车、摩托车在10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
其中,第2年、第4年、第8年无需上线检验,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第6年、第10年及10年以上的,需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合格后申领检验标志。
“免检”车辆范围:
●9座及9座以下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摩托车在注册登记后第2年、第4年、第8年需要定期检验时,直接向交管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
●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 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注意事项:
1. 面包车不属于免检车型;
2. 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3. 车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两年上线检验。
温馨提示
在车辆年检前,需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处理完毕。